*注:本篇法规已被: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5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5日)宣布失效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将城市农贸市场逐步改造为生鲜食品超市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关于将城市农贸市场逐步改造为生鲜食品超市的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将城市农贸市场逐步改造为生鲜食品超市的工作意见
为加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和推动商贸流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和购物环境,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卫生的生鲜食品,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现就城市农贸市场逐步改造为生鲜食品超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岳阳市“十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岳阳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大力发展商贸新型业态,将城市农贸市场逐步改造为生鲜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农改超”),通过改建、新建的方式,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全市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生鲜食品超市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农改超”的设计必须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不仅要求商品货丰量足、价廉物美,还要注重环保、卫生、通风、交通等配套购物环境建设,尽力使顾客享受方便、快捷、放心的服务,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农改超”项目建设资金,政府适当投入加以引导,责任单位发布招商信息融资建设,鼓励多类型业主参与,重点选择一批实力强、服务优、经营管理超市经验丰富的企业加盟,实行公司化经营与管理,多渠道解决“农改超”项目资金。
3、扩建、改建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原址有条件扩、改建的应抓住机遇扩、改建;按照《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空白地段以及新建城区、居民住宅区必须配套相适应的生鲜超市,每个生鲜超市建筑面积为1000-3000平方米。今后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