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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反洗联字[2005]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分支行反洗钱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5]5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及组织机构的设立
  市金融证券办、市人民银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岳阳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岳阳银监分局、市外汇管理局等15个单位为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成立岳阳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葛送培同志任组长,杨含春、谢卫东、李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人民银行,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工作原则
  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全市反洗钱工作,制定本市反洗钱工作制度、措施,协调各单位、动员各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各成员单位本着“加强沟通、依法履责、密切配合、严格保密”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加强联系,协调行动,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要恪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反洗钱信息泄漏给洗钱关系人、其它机构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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