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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金融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二)快速高效原则

  处置金融风险事件,必须树立科学的态度,要及时掌握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快速处置,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止金融风险事件对区域金融稳定、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三)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联动协调原则

  对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处置,要建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岳阳市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岳阳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岳阳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新闻中心等部门参与的监管、协调、执法、宣传统一行动的联动协调机制。

  1、成立岳阳市金融机构风险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协调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和岳阳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银监分局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新闻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及各金融风险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成立相关的风险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统一领导,指导辖区内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分析、研究金融紧急突发事件、金融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确定向有可能引发严重支付风险和金融稳定的机构派出驻点督导人选。

  (4)确定各有关部门及金融风险事件主体机构在妥善处置各类金融突发事件和风险事件的具体职责分工。

  (5)负责向市政府、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银监局、湖南省保监局、湖南省证监局报告有关突发金融事件和风险事件的处置情况。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岳阳中心支行、岳阳银监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上述三个单位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电话:8880311)。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

  (2)负责全市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相关事项的组织联络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召集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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