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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人工影响天气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局部大气施加影响,实现增雨、消雨、防雹等趋利避害目的的活动。近年来,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灾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2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气象灾害频发,受干旱影响越来越严重。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气候现象增多。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不仅是农业抗旱和防雹减灾的需要,也是水资源安全保障、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需要,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效益和水平。

  二、要充分利用已建气象基础设施,挖掘现有设施和设备的潜力,对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及有关车辆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使其完好率达100%,充分发挥现代化装备的作用,提高全市人工增雨作业能力。

  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其资金投入以地方政府为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安排适当经费,同时也可从收取的水资源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人工增雨。要争取尽早建成多普勒雷达站,以利早日服务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一代雷达建成后,各县、市、区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等效雷达系统建设。

  四、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作业安全保障机制。要加强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和作业设备管理,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时、安全、有效。

  五、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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