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年产值标准调整系数: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为1;云溪区、汨罗市、临湘市、湘阴县为0.9;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屈原管理区、平江县为0.85。
2、说明栏中注明的生产设施不另行补偿。
岳阳市征收土地土地补偿费修订标准(二)
土地种类
| 类别
| 补 偿 标 准
|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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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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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 果园、菜园系指集约经营、成片种植、开沟成厢、平整成块种植果树或茶树三年以上的土地。类别应视土质、灌溉、生产状况、产量来区分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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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林地
| 一
|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70%补偿
| 经济林地系指除果园、茶园之外的经济林木土地。
一类经济林地:种植规则,平整成块,水利自然条件好。
二类经济林地:种植规则,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较好。
三类经济林地:种植规则,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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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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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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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林地、芦
苇地、牧草地
| 一
|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补偿
| 其它林地系指以生产木材、竹林为主要目的的林木、竹林,郁闭度在30%以上的成片林地。其它林地视生产状况,按郁闭度的70%、60%、30%以上分别定为一、二、三类。芦苇地、牧草地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3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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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4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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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3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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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地、
未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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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 未利用地系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荒山荒地系指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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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塘、沟、
渠、坝等农田
水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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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 以灌溉任务为主,兼养鱼类的水塘按水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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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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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40%-60%补偿
| 湖泊系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正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水库系指人工修建总库容>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岸线以下的蓄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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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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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 集体建设用地系指乡(镇)村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等)用地,公益事业(如中小学、卫生所、幼儿园、敬老院等)用地,企业用地和农村村民宅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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