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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普查的经费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对普查经费要给予保证,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并确保资金到位。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凡在我市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附件: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四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丈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江巨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志莲  市统计局局长

  华克敏  市农办副主任

  易 灿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方新群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胡一心  市农业局副局长

  宋杰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彭波涛  市科技局副局长

  罗晓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石觉  市民政局副局长

  熊赞国  市司法局副局长

  姜继辉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局局长

  林绍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写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方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星耀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衡之  市广电局副局长

  许勇球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绍俊  市林业局副局长

  郑秋武  市农发行副行长

  李学勇  市畜牧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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