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查的经费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对普查经费要给予保证,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并确保资金到位。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凡在我市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信。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附件: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四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丈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江巨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志莲 市统计局局长
华克敏 市农办副主任
易 灿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方新群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胡一心 市农业局副局长
宋杰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彭波涛 市科技局副局长
罗晓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石觉 市民政局副局长
熊赞国 市司法局副局长
姜继辉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局局长
林绍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写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方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星耀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衡之 市广电局副局长
许勇球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绍俊 市林业局副局长
郑秋武 市农发行副行长
李学勇 市畜牧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