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岳政发[2005]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文件精神,组织好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此次农业普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不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且在全省产业统筹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搞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到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质保障方面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