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中小学校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穗教发〔2005〕32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中小学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教体〔2004〕84号)的精神,我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评选工作。经基层单位推荐,局评先领导小组评审,局党委研究同意,并经公示,现授予广州市培英中学等32所学校“广州市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中小学校” 的称号,授予广州市第一中学冼健雄同志等20人“广州市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个人”的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中小学和广大教职工要向先进学习,继续认真贯彻《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将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推上新台阶。
附件:2005年广州市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中小学校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
2005年广州市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优秀中小学校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中小学校(32所)
广州市培英中学、广州市东山区育才学校、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广州铁路第一中学、广州市协和小学、广州市知用中学、广州市越秀区雅荷塘小学、广州市第七中学、广州市绿翠中学、广州市海珠区实验小学、广州市第一中学、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小学、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小学、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广州市黄埔区怡园小学、广州市芳村区东漖中学、广州市芳村区葵蓬小学、广东仲元中学、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城小学、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第四小学、从化市从化中学、从化市流溪小学、增城市新塘镇仙村中学、增城市荔江小学。
二、先进个人(20名)
冼健雄(广州市第一中学)、林良驹(广东广雅中学)、杜里(广州市第二中学)、梁娟儿(广州市第六中学)、朱萍(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朱志强(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龙建华(广东华侨中学)、王兴志(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李华(广州市协和小学)、姚志宏(越秀区少年儿童体校)、李广泉(广州市东山区教育发展中心)、张彪(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钟卫东(广州市天河区教研室)、梁志成(广州第六十七中学)、谢长宝(广州市第八十八中学)、郭际(广州市芳村区教研室)、黄泰庆(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教育中心)、刘小珍(广州市花都区狮峰中学)、黄慧聪(从化市从化中学)、江国洲(增城市职业技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