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广州市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5〕14号)
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教育局:
为做好2005年广州市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必须按照我局制定的招生计划执行,详见《2005年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表》(附件)。
(二)市12中学面向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招收排球特长生,具体招生时间由学校与各区招生办联系落实。
(三)市109中面向东山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具体招生时间由学校与各区招生办联系落实。
二、招生指标
(一)各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指标,不超过本区招收特长生学校招生总数的10%。广东实验中学、市109中的招生指标不计算在东山区的招生指标内。
(二)各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10%,但考虑到部分学校的体育、艺术类项目是我市重点项目,学校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方面比较突出,因此适当增加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指标。具体如下:广东实验中学、市109中为92人,市2中、市7中为46人,培正中学、市16中、市4中、知用中学、市17中、市5中为15%,市1中为12%。
(三)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由区教育局安排电脑派位。
三、报考资格
(一)艺术类考生
六年级上、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数、英三科成绩评定为B级以上(含B级),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艺术各专业考级六级以上(含六级)等级证书。
2、2003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艺术比赛,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区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未达到以上1、2点条件,但确实具有艺术特长的,必须由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推荐,学校审核和区教育局同意才能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