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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


  (四)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农业“产加销”、“科工贸”一体化经营,对供销合作社控股、参股具有自主品牌、经济实力强、带动能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商贸流通型、生产加工型、市场交易型、服务科技型的农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农业产业化整体规划和龙头企业名录。金融部门要给予信贷支持,财政部门给予深度开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及市场建设资金等方面支持,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五)认真落实化肥储备财政贴息政策。市、县市区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铁道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化肥生产稳定化肥市场的意见>的紧急通知》(财建〔2005〕23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和意见》(岳办发〔2006〕5号)精神,建立化肥储备制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储备补贴经费,有效调节市场,平抑市场价格。由市供销合作联社牵头,整合县级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作为化肥储备单位,市内化肥生产企业要优先保证储备货源。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由市供销合作联社统一规划,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单位与供销合作社要密切配合,整顿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市场,取缔非法经营、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商品行为。

  (六)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涉农职业培训服务机构发展。对供销合作社创办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联合会,工商、民政部门要及时依法予以登记注册,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各涉农行政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民技能培训。

  五、加强对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成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办、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供销合作联社。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协调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是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解放思想,努力发挥自身优势,以兴社富民为目标,向社会放开入社资格和资本、放开使用人才,吸纳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的农民、居民和各种团体、企业法人入股兴办各类涉农专业公司(厂)和专业合作社,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城乡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机构,为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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