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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宜兴大贤岭林场茶研基地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批复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宜兴大贤岭林场茶研基地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批复
(苏林办政[2003]1号)
宜兴市大贤岭林场:
你场关于茶研基地建设占用林地的报告收悉。根据林业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你场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场占用本场经济林林地0.3720公顷,用于茶研基地设施建设。其中防火通道拓宽占地0.0387公顷;基础设施建筑物占地0.1015公顷;茶叶新品试验地占地0.2318公顷。接批复后,你场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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