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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下达森林病虫害防治器械分配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下达森林病虫害防治器械分配计划的通知
(苏林办业[2003]3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近几年,我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广,部分地区危害程度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促进我省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的健康发展,重视与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并统一购置了一批森林病虫害防治器械,现就器械分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射程车载喷雾机、烟雾机、注干机、打孔机由我局统一购置后,按计划分发各地(附件),请各市将收货单位与地点于5月10日前告知省森防站。

  二、为便于机动车上牌照,用于配套高射程车载喷雾机的机动车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待上好牌照,经我局验收后,对每辆车补助购置费2万元。为不误防治时期,请于5月20日前完成机动车的购置工作。

  三、根据高射程车载喷雾机的使用特点和防治森林病虫害时的特殊要求,需有数人随车作业,为此,要求必须选购载重量0.5吨以上的皮卡车作为运载高射喷雾机的作业用车。

  附件:森林病虫害防治器械分配表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森林病虫害防治器械分配表

市 别

高射程车载喷雾机(辆)

背负式弯管烟雾机(台)

树干注射机(台)

打孔机(台)

合 计

19

34

160

32

徐州市

2

5

20

4

连云港市

2

5

20

4

淮安市

2

5

20

4

宿迁市

2

5

20

4

盐城市

3

5

20

4

南通市

1

2

20

4

扬州市

1

5

20

4

泰州市

1

2

20

4

南京市

1

 

 

 

镇江市

1

 

 

 

常州市

1

 

 

 

无锡市

1

 

 

 

苏州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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