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关于对森林病虫害防治联系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关于对森林病虫害防治联系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苏林办业[2003]6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将于近期对全国执行“森林病虫害联系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关于对森林病虫害防治联系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造防函[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正式启用新版防治软件上报数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省森防站已分别对各市进行了软件应用培训,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苏省森防信息软件应用补充规定》(见附件2)。请各地按照《规定》要求对防治软件的辅助数据库进行完善,并按照数据上报的各项规定,按时上报。系统应用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森防站联系。联系人:熊大斌 ,联系电话:025-6220113;电子邮件地址: sfz@jsagri.gov.cn。

  二、各市和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要明确专职测报员,在传送森林病虫害发生防治表的同时,对简报也要通过电子邮件上报。

  三、请各市通过新版防治软件尽快将森林病虫害发生防治表上传至省森防站并督促辖区内的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按时上报。

  四、鉴于前阶段各地数据上报多次发生延误情况,严重影响了全省数据的汇总上报和防治工程项目的争取。今后,省将对各市和各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能否按时上报材料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附件:1.国家林业局林司关于对森林病虫害防治联系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略)

  2.江苏省森防信息软件应用补充规定

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2:
江苏省森防信息软件应用补充规定

  1.环境设置

  统一用亩、元、公斤作为单位;管辖对象为下管一级;上下级数据交换密码全省统一为88888888。

  2.辅助数据库维护

  2.1.地区代码:各乡(镇、场)一旦确定,严禁更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