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先进企业的决定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先进企业的决定
(潮府〔2004〕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增强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建设广东东大门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我市企业在贯彻实施名牌战略中,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涌现出一批省级品牌、名标,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提高我市知名度,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3年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和被评定为国家免检品牌的21家企业授予 “争创名牌名标先进企业”称号,并按认定的名牌、名标或国家免检品牌每项奖励15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抓住新机遇,向“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冲刺,争取更大的成绩。市政府号召全市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力度,把争创名牌产品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苦练内功,做强做大,培育出更多更强的省名牌名标乃至中国名牌名标,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授予“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先进企业”称号企业名单

  二○○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
  授予“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先进企业”称号企业名单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二项共30万元)

  潮州市华海集团有限公司(获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二项共30万元)

  广东长城集团有限公司(获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二项共30万元)

  广东四通集团有限公司(获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二项共30万元)

  广东名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万元)

  广东正龙股份有限公司(15万元)

  广东雅士利集团有限公司(15万元)

  潮安县顺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5万元)

  广东金潮集团有限公司(15万元)

  潮州市松发陶瓷有限公司(15万元)

  广东笑咪咪食品有限公司(15万元)

  广东康辉集团有限公司(15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