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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潮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

  市成立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曾澄楠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苏仰钦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静波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吴静波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 基本农田保护机制,抓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并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方案,落实专项经费。

  (二)工作步骤

  检查工作采取自上而下统一部署,自下而上汇总情况,自上而下抽查的方法进行,重点抓好县(区)自查。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2004年4月27日至2004年5月20日):市成立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要将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报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将组织检查各地工作部署情况。

  2、自查阶段(2004年5月21日至2004年6月15日):各县、区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对所属的1/3以上镇(街道)进行抽查,在5月31日前完成填写统计表格,逐级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市将对各县、区进行督促指导,发现和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迎接省的督查。

  各县、区要及时将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阶段(2004年6月16日至7月底):根据省提出的整改指导意见,县(区)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重大违法案件和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将根据工作情况,对部分县(区)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4、总结阶段(2004年8月):各县、区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各项统计数据,重点总结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检查工作报告与统计数据于2004年8月5日前分别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这次检查是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部署组织的一次全国性大检查,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政府主管领导和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抽调一批相关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工作,做到责任、任务、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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