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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企业投资,政府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主要靠企业、私人业主投资建设,政府对市场的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扶持。

  (四)改革现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体制。在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下,建立起依靠企业自立经营、自主投入、自我发展的机制,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原则,使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

  四、区域布局

  (一)在潮安县、饶平县茶叶主产区和湘桥区建设茶叶批发市场。

  (二)在主要水产品生产区建设水产品批发市场。

  (三)在潮安县花卉主产区建设花卉市场。

  (四)在凉果主产区建设凉果批发市场。

  (五)配套完善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是检测系统、信息系统等建设。

  (六)对市区部分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肉菜市场逐步进行改建、配套。

  五、建议计划

  拟从2004至2008年5年内,全市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4-6个,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水产品批发市场1个,茶叶市场2个,花卉市场1个,鱼、肉、菜综合市场2个;改建和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5-8个,重点对2003年被国家农业部定为“全国农产品重点批发市场”的枫春果菜水产批发市场进行检测系统、信息网络等方面的配套建设。

  六、组织措施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重点批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农产品批发市场运作中的实际问题。市场经营者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进入省、国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行列,促使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交易主体组织化、交易方式现代化、产品标准化、具有多功能的规范化批发市场方向发展。

  (三)打造名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产品质量基础上,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专销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要强化农产品加工、包装、装璜意识,改进和提高加工、保鲜、储藏、包装技术水平,拓展市场销售,实现农产品大生产、大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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