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苏林办业[2003]17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准确掌握我省松材线虫病的分布与危害情况,科学制定年度防治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普查的重点区域是:与疫区毗邻的松林分布区、环太湖地区、风景名胜区及沿海、沿江地区的松林(具体地区见附件1)。请各地务必对上述区域进行详查,如发现无流脂现象的枯死松树,应逐一取样,经当地森防站初步鉴定后,对松材线虫可疑的携带样本,按市统一编号送省森防站做进一步鉴定。
二、对原疫情发生区,要求查清松材线虫病的分布区域,认真核实发生面积和枯死树株数。各地要以林业小班为单位,逐块进行调查登记。在统计发生面积时,要求扣除疫点更新改造、已拔除疫点和混交林中非松树种的面积,并填入小班调查表和汇总表(附件2、3、4)。对原疫点上的枯死松树无特殊情况不再采样。小班调查表和汇总表一式3份,分别报送省、市、县存查。
三、各市要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普查结果与防治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四、新发生疫点要立即报告我局,并迅速采取切实措施扑灭。对隐瞒疫情,造成疫情蔓延者,我局将依据《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附件1.江苏省2003年度松材线虫病重点调查地区
2.江苏省2003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分小班情况统计表
3.江苏省2003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县(区)级汇总表
4.江苏省2003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市级汇总表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2003年度松材线虫病重点调查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