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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工程资金抽查和稽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工程资金抽查和稽查工作的通知
(苏林办计[2003]5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苏林计[2003]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9月22日起,由局监察、计财及相关业务处室共同组成三个稽查小组,对全省各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稽查。此次先行检查6个市,其中:淮安、宿迁组由郑阿宝带队;无锡、常州组由王晓南带队;盐城、泰州组由杨孔柱带队。其余市稽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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