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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江苏省泰兴省级古银杏群落森林公园的批复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江苏省泰兴省级古银杏群落森林公园的批复
(苏林业[2003]19号)


泰兴市人民政府:

  《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建立江苏泰兴省级果银杏森林公园的请示(泰政字[2003]6号)》收悉。经评估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省级泰兴银杏森林公园。根据森林景观资源特色和专家评估意见,森林公园名称定为“江苏省泰兴省级古银杏群落森林公园”。森林公园面积为9700亩。四至范围、界线如附图所示。

  二、为加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必须明确建设管理主体,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必须处理好森林公园开发建设主体与森林景观资源所有权的关系,签定有关协议,以便开发建设顺利进行。

  三、充分利用现有的嫁接古银杏群落特色,结合村庄、河沟、道路的整治,开展以围绕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森林生态旅游。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严格依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进行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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