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编制2003年中央国债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作业设计书的通知
(苏林办业[2003]21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根据《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03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苏计投资发[2003]908号)和8月底全省国债防护林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2003年中央国债生态防护林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建设质量,我局拟于近期组织技术人员赴各地开展2003年中央国债生态防护林工程作业设计书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制订的国债防护林工程作业设计格式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作业设计,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组织设计了2003年国债生态防护林工程作业设计书格式,并将此放在“江苏林业网”上(http://www.jsly.org),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初步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确保作业设计的严肃性,严把设计质量关。工程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必须严格按照苏计投资发[2003]908号文件要求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三、设计初步方案造林地必须全部为新增林地(宜林荒山荒地、退耕造林地、调农植林地等),不得为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产林改造地,所有造林小班地块建设单位要全部标上1:1万地形图(水利图、土地利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