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上报2004年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的通知
(苏林办计[2003]8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站《关于做好2004年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工作》(林基贷[2003]23号)精神,为做好2004年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项目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利于我省林业“绿色江苏”建设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着重选择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还贷能力强的速生丰产林基地、林区经济林项目、沙区种植业及其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大力扶持各地龙头企业从事林业产业建设,积极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对贷款项目申报单位有关资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贷款项目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严格按照银行对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有关要求申报。
二、上报材料。2003年林业治沙贷款项目执行情况;2004年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报表格式详见附件),报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EXCEL报表软盘一份。贷款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附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