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溱湖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复
(苏林业[2003]29号)
姜堰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建立溱湖省级湿地森林公园的请示》(姜政发[2003]129号)悉。经评估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溱湖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2万亩,四至范围如附图所示。
二、要切实加大造林力度,确保较大幅度地增加林地面积,提高园区森林覆盖率,并适度利用多种生物和水体景观营建湿地生态旅游景点,形式与风格要自然朴素,避免城市化,营造出充满水乡野趣的森林公园特色。
三、要因地制宜营造湿地景观林和栽植水生植物,完善湿地生态系统,使其具备强烈的森林气氛及湿地生态景观。
四、要切实增加资金,高度重视该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建设和湿地生态保护。
五、要成立相应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规划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