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的通知
(苏林业[2003]31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松材线虫病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具有传染性与毁灭性的森林病害,也是国际、国内植物检疫的重要对象。我省是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的重灾区,当前疫区封锁、疫木管理是我省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是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扩散蔓延态势的关键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木的源头管理。一是严把疫木采伐审批关。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疫区内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严禁松木的商品性采伐;对有疫情的周边乡镇,要按缓冲区管理,限制松木商品性采伐;其他乡镇须进行商品性采伐的,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伐申请单位,在提交采伐申请时,要同时提交“疫木采伐承诺书”和流向说明,林政部门与森防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把好疫木采伐审批关。二是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未发生疫情乡镇采伐松木商品材时,当地县级森检机构要现场监督,对有天牛的松木必须进行除害处理。凡是需要调离所在地的松木,必须征得调入地同意,取得森防和林政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和《木材运输证》后,凭调运者的有效证件,实行实名制调运。三是为确保疫木除害处理效果,松材线虫病疫木必须采取烧毁、切片、高温干燥的除害处理方法。四是销毁病枝梢。林间调查表明,病枝梢天牛寄生数量占整株松树天牛数量地60%以上,要彻底清理疫情除治地的病木枝梢,集中销毁。五是实行工程项目监理制。明确疫木采伐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明确作业时间、奖惩办法和责任人,确保除治质量和疫木不流失。
二、强化疫木安全有序利用的全程管理。为确保疫木安全有序利用,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疫木统一收购与集中处理制度。一是在全省疫情普查的基础上,掌握全省病死树数量;二是以病害县级发生区为单位,由县级森防站在重点林业乡镇和国有林场设立疫木收购点;三是疫木运输车辆,必须有专人押运,并持有调出县森防站签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特别通行证》(附件),按指定专线运输,统一将疫木运送到定点的人造板厂。运输疫木时间严格控制在松材线虫病非传播期(10月-来年4月15日)内;四是限期切片灭虫处理。疫木安全利用企业必须设立疫木专用堆放场所,对疫木应随到随收,实行集中堆放,并于4月20日前及时切片处理完毕;五是以人造板厂的切片数量作为最终的核销凭证,确定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