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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连云港市猎趣园娱乐有限公司建立固定狩猎场的批复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连云港市猎趣园娱乐有限公司建立固定狩猎场的批复
(苏林业[2004]1号)


连云港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连云港市猎趣园娱乐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狩猎场的请示》(林连发[2003]84号)文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建立固定性狩猎场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连云港市猎趣娱乐有限公司在你市东海县李埝林场内建立固定性狩猎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狩猎场总面积为600亩,其中无林荒地40亩为猎区。狩猎场狩猎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你局负责调剂解决,涉及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请另文报批。

  二、狩猎场涉及到猎枪、弹具和治安管理方面的问题,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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