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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鹫峰等64处国家森林公园的批复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鹫峰等64处国家森林公园的批复的通知
(苏林业[2004]2号)
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盱眙县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建立国家森林公园的请示,由我局向国家林业局上报,通过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专家组的现场踏查和委员会审议,并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建立“南京紫金山国家森林公园”、“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
你们要切实按照国家林业局对新建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开发、经营、建设,并尽快组织进行总体规划,报我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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