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核心,以全面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提高种苗质量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为全国林业六大工程和绿色江苏现代林业工程提供品种对路、质量优良、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的林木种苗为中心,坚持管好种子、发展产业、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的方针,努力健全种苗生产供应、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管、种苗科技创新和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社会化服务四个体系。

  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抓好依法治种、科技兴种两个关键,强化引导、规范、监管、服务四项行政职能,提高质量、确保种苗供应,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力争使全省林木种苗合格率、良种使用率、基地供种率分别达到80%、50%、50%以上。

  二、主要内容

  本次活动从2004年4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

  1、4月中旬围绕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以局发文公布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方案,要求各市、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此项活动。

  2、利用《新华日报》等新闻媒体推介林木良种、育苗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发布各地种苗供求信息。利用江苏林业网扩大宣传,提高公众关心支持种苗意识。

  3、开展一次林木种苗执法活动。此次活动由省里统一组织,重点检查林木种苗“两证”发放及执行情况。

  4、继续组织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这是贯彻落实《种子法》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提高广大林木种苗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的一项有效措施。今年争取完成培训2000人次。

  5、在今年上、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期林木育苗技术培训班。计划培训500人次。

  6、今年上半年召开一次林木品种审(认)定会议,确定一批可以在我省适宜生态区域推广的林木良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