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林办政[2004]7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落实“严管林”的要求,促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林业局决定在全国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活动年的通知》(林资发[2004]9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意义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面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实现生态省目标的重要保障;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的有效措施;是树立林业形象、提高社会地位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水平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永恒的主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为江苏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领导,积极推动,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年出实效
各市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次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各地要以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加大“严管林”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对各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考核、指导、监督的力度。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八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