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04年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林技[2004]13号)
各市林业站: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04年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我省《关于2004年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请各市选择一个典型县,将典型县的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我站(典型县名单请于9月20日前报我站)。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将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公布100个林业站为“文明窗口单位”,我站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推荐。
联系人:徐永平
联系电话:025-86263032
附件:《关于2004年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OO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
关于2004年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关于2004年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林业站实际,现就全省林业站系统2004年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做好林业站纠风工作
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紧密联系林业站实际,针对林业站在办证、收费、执法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结合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六不准”的规定,制定出纠正林业站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二、林业站纠风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林业站廉政建设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
(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否将林业站廉政建设列为林业站年终考评的内容并认真进行考评;
(三)林业站在开展公务活动时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
(四)站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林站发[2000]526号文件要求,建立站务公开制度,确定站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将有关行政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做出规定并向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