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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评奖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评奖办法》的通知
(苏林办业[2005]11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加大考核奖励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05年江苏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工作,经省连清领导小组同意,我们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评奖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江苏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评奖办法

  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检验绿色江苏建设阶段性成效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推进质量管理和质量考核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制,高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任务,经2005年江苏省连续清查领导小组决定,在2005年全省“连清”调查第五次复查中,深入开展组织、质量评比活动。全省设立“组织奖”、“优秀奖”和“先进个人”三个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组织奖

  1.奖励对象。组织奖的奖励对象为各市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领导小组。

  2.奖励名额:全省共设立5个组织奖,经“江苏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全省前5名为组织奖获奖者。

  3.考核评比办法。按照组织领导、技术经济责任制、工作进度、调查质量、安全等5个方面15个项目统一采用百分考核制。其中领导小组能否及时成立和工作进度是否按时完成两项指标采取一票否决。

  二、优秀奖

  1.奖励对象。优秀奖的奖励对象为调查质量达优秀标准的各市林业工作站。

  2.评比办法。由省市联合质量巡回检查指导组按照组织领导、仪器人员准备、外业质量、内业质量等逐项进行打分,并对外业调查质量和内业整理质量采取一票否决,考核后得分在85分以上者为质量优秀奖。奖励名额不受限制。

  三、先进个人

  奖励在清查工作中,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调查质量经检查达到优秀的调查队员和先进的调查工作管理人员。全省预计表彰120人,根据分配名额由各市推荐上报,省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评定,并颁发奖状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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