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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防火办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森林火灾报告有关规定》、《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省防火办每年按考核评分高低对各市防火办工作进行评定排序,排序结果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在全省防火办系统内通报,作为省林业局考核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各市防火办考核结果作为评选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的依据。

  (三)对于年度考核前3名的单位,由省防火办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连续两年考核都排在末位的单位,省防火办将予以通报并责成其整改。

  本考核暂行办法适用于市级防火办,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县(市、区)级以下防火办考核实施办法。

  附表:
  江苏省市级防火办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表

项目

基本标准

序号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机 构

防火办有专门办事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素质适应工作要求

(9分)

1

5

防火办配有专职主任或副主任(2分),专职人员2人以上(3分)、1人(1分)

2

2

工作人员参加防火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人次

3

2

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职责明确,且有挂钩单位

业 建

各项制度健全,日常工作规范,业务档案资料齐全

(26分)

4

2

森林防火文件和火灾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专门存放,专人保管,管理规范

5

2

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日志齐全

6

20

有《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制度》、《火灾处置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市级森林防火指挥图、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程序表(图)、防火设施和扑火力量一览表(图)、森林防火组织机构表(图)、森林火灾原因分析表、历年森林火灾(次数、面积、伤亡)统计对比表,每项2分,制度、图表上墙缺一项扣1分

7

2

有市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加以修订

 

 

 

 

 

    

完成年度森林防火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无迟报、漏报、瞒报,工作有新进展和创新

(35分)

8

2

防火期每天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9

2

适时组织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或划定戒严区

10

5

制定并实施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2分),防火期每月向江苏林业网站提供防火信息3篇以上(3分)

11

2

定期进行防火表彰

12

3

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无缺漏岗现象(3分),检查缺漏一次扣1分(可以倒扣分)

13

5

及时准确上报火情(5分),迟报一次扣2分,瞒报一次扣3分(可以倒扣分)

14

2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并及时上报落实情况(2分),只传达部署无落实情况上报扣1分

15

3

每年举办森林防火业务培训班

16

6

按时上报森林防火上半年工作总结(5月30日前)、全年工作总结(1月10日前)及翌年工作计划(12月10日前)每项2分,迟报一次扣1分

17

3

按时准确上报森林防火月报表(每月2日前)和年报表(1月5日前)(3分),迟报一次扣2分,报表不合格一次扣2分

18

2

按时完成(上报)省防火办部署的其他工作(材料)(2分),迟报一次扣1分

有扑火物资储备库,配有专用防火设备,备有足够扑火物资且完好

(15分)

19

7

设有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3分),完成下达储备指标(4分)

20

3

有专用的传真机、计算机、森林防火指挥车(缺一项扣1分)

21

5

森林防火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科学安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挤占、挪用资金

(15分)

22

5

与国家、省项目资金配套比例达到1:1以上(5分),配套资金达不到比例不得分

23

5

无挤占、挪用森林防火资金(5分),每挤占挪用5万元扣2分

24

5

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并及时上报计划完成情况及次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迟报一次扣2分

 

合 计

 

100

 

 

 

 

 

 

增赋分

(30分)

 

25

10

森林防火政策、经费、工作推进措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26

10

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应用项目研究或推广防火科研成果有明显成效

27

10

市、县典型被省、国家林业局防火办通报表扬或以简报推广(每次加5分)

合 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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