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务装备科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处罚票据管理、罚没收缴管理;负责机关车辆、器械(具)的管理;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城管监控系统、局域网络系统和通讯系统的设备管理、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管经费的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五)法规科
负责拟制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城管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的检查、监督;承办城管执法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承办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
(六)市容环卫管理科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制订工作任务及标准,组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巩固工作;负责组织城管责任单位工作检查、考评。
(七)户外广告科(加挂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宜,制止违章设置广告行为。
(八)占道管理科
负责城区经营占道、公益活动占道管理;负责市城区临街人行道的占道洗车、修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靠的规范管理;办理相关的占道审批事宜,制止违章占道行为。
(九)违章处罚中心
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方面违章违法行为实行集中处罚;负责对暂扣实物进行登记、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对城区重大实物罚没收入的登记、整理、上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务工作。
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执法大队:
(一) 机动大队
负责有关专业执法工作和柳叶湖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110”联动工作,配合其他大队开展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二)城东大队
负责江北城区武陵大道以东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不含步行城)。
(三)城西大队
负责江北城区武陵大道以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四)步行城大队
负责商业步行城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五)德山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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