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单位《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严肃追究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精神,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拒不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能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各级环保部门要确保12369环保热线电话的畅通。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认真制定分阶段新闻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形式,及时报道清理整顿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跟踪披露热点、难点问题,为环保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严格报告制度,加强信息通报。环保专项行动制度是加强上下协调,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行动期间,各区县(市)每周要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立案和结案情况,以及信息上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主要领导。

  (七)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1、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针对当地存在的突出结构性污染问题,制定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和实行循环经济的计划和措施,努力从源头来遏制环境污染。

  2、建立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为环保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保证环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逐步建立有奖举报、环保局长接待日、行风评议等制度。

  3、建立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建立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地方要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尚未建立的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