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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单位《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单位《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明电[2005]8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制订的《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经委、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 二00五年九月十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精神,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六部委《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环境保护局等七厅局《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要求

  在巩固历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我市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一是城市噪声扰民、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突出问题;二是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地方政策,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违规建设及企业违法排污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是沅、澧二水沿岸和壶瓶山自然保护区、目平湖湿地保护区、花岩溪自然保护区、柳叶湖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体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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