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明电[2005]9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10月下旬以来,我市烟花爆竹事故呈多发之势。10月25日,临澧县新安镇龙凤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1月1日,澧县大堰垱镇九堰村七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11月2日,桃源县木塘垸乡集民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为切实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烟花爆竹行业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灾区,近两年已先后发生2起特大事故,给我市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产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不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立即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动。各地要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烟花生产管理等部门,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动,形成打击非法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各乡镇、村要作好群众工作,实行乡镇主要领导分片包干,村干部包点包户。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区桃源县、澧县、汉寿县、临澧县要针对实际情况,采取逐乡逐村、挨家挨户检查的超常措施,打击非法,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该拘留的坚决拘留,决不手软。各地要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于11月底前上报市安监局。
三、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各地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人员深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场督查,对生产企业每一生产工序、每幢工房、每台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禁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超生产能力生产,杜绝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门面超量储存,严禁烟火和明火取暖,彻底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