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合理调整乡镇财政体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对经济比较发达,财力能够满足自身支出需要的城关镇和经济中心镇,实行比较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做到乡事乡办,乡财乡理;对经济状况较好,收支差额不大的乡镇,实行收支包干型财政体制,鼓励乡镇增收节支,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实行统收统支型财政体制,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支出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加强县对乡镇的财政监管。

  2、建立乡镇财力保障和激励机制。在合理调整乡镇财政体制的前提下,对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乡镇,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支持力度,确保乡镇基本运转。对财力增长较快、公用经费节减较多、化解财政债务积极的乡镇给予奖励。对超支公用经费、新增债务、违反财政收支管理规定的乡镇进行制约和处理。

  3、认真开展乡镇债权债务等各项清理工作。各级要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按发生的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建立台账,报县级财政备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逐步化解;要清理清退各类超编人员,严禁编外进人,对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要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原来所有的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所有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各地要加大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强化乡镇预算约束,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按照“保工资、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支出顺序,严控开支标准,规范支出范围。坚持申报制度,完善审批程序。根据乡镇大小和收入规模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公务费开支限额,分档制定会议、招待、汽车、电话等费用的开支标准。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禁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对乡镇开展的各种升级达标活动。

  5、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计算机网络建设,统一配置使用“乡财县管乡用”专用软件,通过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运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