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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3、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1、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乡镇预算内外所有收支均在总预算会计中统一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县农税局代理核算,乡镇设财政结算员和单位会计岗位。财政结算员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与对账,登记乡镇财政收支台账,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政府经费支出的调拨,向乡镇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单位会计负责乡镇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日常经费。

  2、账户统设。取消乡镇政府及所属各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账户。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和单位会计的“支出专户”。取消乡镇的农税会计,其业务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支出专户”核算乡镇的日常开支。为方便乡镇及时用款,各地可建立公务费支出备用金制度。

  3、工资统发。全面推行乡镇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办法。把工资发放做为乡镇财政首要支出,对财政全额拨款编制的人员工资和社保等,由县财政直接拨入个人账户;对非全额拨款编制的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结算专户"每月直接拨入工资统发和社保个人账户。

  4、采购统办。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县财政将采购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

  5、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各种税收票证等,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实行票款同步、以票管收,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

  三、切实抓好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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