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常政办明电〔2006〕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6〕53号)精神,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同意组建常德市经贸代表团。为做好我市参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积极参与“珠洽会”各项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第三届“珠洽会”参会宣传工作,明确任务,动员所属企业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与交流,以投资合作、经济贸易洽谈为主,展销结合,大力展示常德发展环境,加强对接洽谈交流,积极推介优势产品,广泛吸引内资、外资,建立和发展广泛的经贸合作关系,促成一批合作项目,扩大一批产品市场,建立一批新型合作关系,努力扩大区域合作成果。
二、加强领导,做好参会组团工作
组建以市政府领导任团长的第三届“珠洽会”常德市经贸代表团。市经委会同市发改委负责组团工作。
三、分工合作,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组织协调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一致,分工合作,共同组织好第三届“珠洽会”各项活动。
(一)市经委会同市发改委负责常德市参会工作方案的制定及总体实施,并重点抓好常德馆布展及展示和重点活动安排等。
(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项目的前期对接、签约项目的组织、签约仪式的安排以及合作成果统计等。
(三)市发改委会同市经委组织合作项目的开发和发布。
(四)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组织人员和项目参加大会集中举办的六个专场推介洽谈会。
(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本地企业和产品参会,服从常德市经贸代表团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