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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大道和常张高速公路联接线规划控制区内严禁违法建设的通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6日,实施日期:2008年9月26日)宣布失效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大道和常张高速公路联接线规划控制区内严禁违法建设的通告
(常政通告[2003]8号)


  为了加快常德大道和常张高速公路联接线的建设,规范道路两侧的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常德大道及常张高速公路联接线规划建设方案》,现通告如下:

  一、常德大道和常张高速公路联接线规划控制的范围是:常德大道东起柳叶东路,西至金丹路接常张高速公路城区联接线,总长4.3公里,道路宽幅90米,两侧控制道路中心线以外245米;常张高速公路联接线东接金丹路,西至河伏互通,总长6.28公里,道路宽幅25.5米,两侧控制道路中心线以外212.5米。

  二、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禁止在常德大道及常张高速公路联接线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已经开工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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