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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办好2003年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和认真做好2003年政府10项工作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办好2003年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和认真做好2003年政府10项工作的通知
(常政发[200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3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年。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第次党代会精神,在常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办好10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提出了2003年政府务必抓好10项工作。为了切实办好10件实事,落实好10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高度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到办好10件实事和完成10项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必须发扬自加压力、顽强拼搏的精神,以及其负责的态度狠抓落实,确保完成。

  二、对10件实事和10项工作实行市级领导挂帅的岗位责任制。从市级领导到部门负责人、到具体经办人员,都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分解任务再层层进行分解,制订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按岗位责任制检查落实。

  三、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认真研究落实的规划和措施,以过硬的措施保证本单位任务完成。

  四、强化调度。市长办公会对10件实事每月调度1次,对10项工作双月调度1次,听取责任人汇报进展情况,听取督查室的督办情况汇报,对落实有差距的部门和区县(市),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按计划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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