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常政发[200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政府湘政发[20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大意义。近几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收费征管体制和综合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非税收入存在流失现象;征管权限分散,多部门征收,多头管理;乱收、乱罚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资金体外循环,脱离财政监督;少数执收单位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等。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认识,深刻理解“收支两条线”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大举措。进一步认识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有权属国家、调控权属政府、管理权在财政。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反腐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自觉组织实施,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全面清理现行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2003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负责征收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收项目依据、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和不合理的收费、罚没项目要坚决取消,凡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坚决核减。对按程序核定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项目及其标准,市县乡三级财政、物价部门以及各执收执罚单位要分别形成清单,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性质、依据、标准、征收方式,未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进行收费。
三、强化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实行收支脱钩。非税收入要全部进入部门预算的“笼子”,部门预算要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拨款及非税收入的收支状况。同时,要积极研究和分类制定单位统一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津贴补助标准,实事求是地计算征收成本,保障各单位基本经费供给,为真正实行收支脱钩奠定基础。从2003年开始,市县两级公安局(交通警察系统财务关系理顺后再实行部门预算)、法院、计生委、环保局依法执收执罚的非税收入要全额缴入国库,实行部门预算。对财政部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今年要按级次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直接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管理要求。其他部门(单位)非税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综合定额标准统筹安排,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行收支脱,加大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统筹力度。对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比照同类单位合理核定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建立年度项目预算,余额全部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