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委、市石油公司、市冶煤办、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
市粮食局: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商品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
市物价局: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
市药监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紧急、重要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计委: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救灾项目计划的下达,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展以工代赈活动。
市财政局:及时下拨应急救灾资金,保证救灾款足额到位,落实救灾工作经费。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区学生安全转移、学校重建、复课工作,抓好灾后疾病防治及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电业、电信、移动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组织部:负责调配救灾办工作人员,安排救灾工作组入驻重灾乡(镇)和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常德日报社: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宣传救灾措施和成效,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好灾区种植业种苗供应和植物病虫防治工作,指导灾民抗灾补损,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
市畜牧水产局:做好灾区养殖业种苗供应、灾后补损和动物病防治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灾后重建优惠政策的制定,做好灾后重建的整体规划工作。
武警常德支队:负责冲锋舟等紧急救灾物资的准备,完成洪水中人、财、物的救助及其它紧急救灾任务。
五、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人民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救灾指挥部召开救灾专家小组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