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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强化村级专干队伍建设。把好“三关”(年龄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热爱计划生育工作的女性),实行“三落实”(职责、待遇、奖惩落实),提倡“三职合一”(村妇女主任、计划生育专干、妇幼保健知识、会电脑基本操作),村专干原则上要进入村支两委班子,工资实行乡(镇)统筹发放。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强化村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动员群众实行自我教育、管理和服务。按照“建章立制、按章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突出民主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合同管理、村务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力争两年内60%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五年内全市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2、强化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作纳入社区建设,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强化现居住地的责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在岗干部职工和流人员的计划生育。物业管理部门、用工单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租住、购房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破产、改制企业的下岗职工由其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管理。

  3、强化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垂直责任管理。各计划生育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建立经常工作和垂直责任管理机制,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凡下属单位出现问题,要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责任。

  4、强化对计划生育的依法管理。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群众生育节育行为。成立县级计划生育执法机构和队伍,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执法人员行政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水平。

  (二)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改革

  1、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乡所为主体、村室为依托的服务网络。县站要构筑以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为中心,融宣传、咨询、药具、技术和优生优教于一体的服务框架。两年内全市建设50个乡镇中心所,巩固完善村级服务室。

  2、整合计划生育和卫生资源。在有利于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两网合一”。县、乡服务站、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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