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04年“十件实事”的通知
(常政发[200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现就办好2004年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十件实事”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十件实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以人为本、以民生为重执政理念的实际行动,务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对“十件实事”实行市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落实的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都要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制订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并落实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
三、要切实加强调度。市长办公会将对“十件实事”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听取责任人汇报进展情况,听取市政府督查室汇报督办情况,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区县(市)要进行重点督导,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