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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05年度和“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05年度和“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通知
(苏林办政[2006]2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今年是执行“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的第一年,为了掌握2005年各地执行森林限额情况,更好地借鉴“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经验,共同做好“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0]331号)及《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3]41号)文件要求,请各市将下列材料于2006年3月10日前报我局。

  一、各市“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贯彻执行“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主要措施;

  二、各市200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及树木采挖执行情况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2006年开展工作打算;

  三、各市“十五”期间和2005年度分县及国有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单位(铁路、公路、城建、水利系统除外)限额采伐面积、蓄积及树木采挖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各一套(每套三表)。

  附表:1、江苏省森林、林木限额采伐面积统计表

  2、江苏省森林、林木限额采伐蓄积统计表

  3、江苏省树木采挖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六年一月五日

  附表一:
  江苏省森林、林木限额采伐面积统计表(一)
  编报单位:          统计期限:                    单位:亩
林种类别采伐类型树种组毛竹上年采伐迹地面积更新造林合格面积更新造林不合格面积未造林面积

  材
  林

  护
  林

  用
  林

  他

  伐
其他
  采伐
抚育
  间伐

  (含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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