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苏林办政[2006]6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2006年我省森林资源行政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科学分析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对策建议。为此,请各地认真部署,抓紧做好2006年本辖区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上半年,林政案件的统计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2006年年度林政案件的统计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 。请各市将上半年及年度林政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林业行政案件统计表》分别于5月10日、11月10日前上报我局林政资源管理处。
二、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是反映森林资源管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制定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要实行责任制,要有一名领导负责,确定一人具体抓,在做好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统计工作同时,要着重从林政案件查处情况、主要特点、发生原因及对策建议等方面对林政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供决策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久拖不决案件,要集中精力,加大依法督查督办力度,把“严管林”的要求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抓紧做好工作,务必按照上述时限要求上报2006上半年及年度林政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林业行政案件统计表》,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统计人员名单于4月8日前传真至省林业局林政处。
联系人:张令兵(025-86263015)
电子邮件、传真(E-mail):zlblzc111@sina.com,025-86226256
附件:各市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工作人员名单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各市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工作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