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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干旱高火险地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干旱高火险地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苏林防办[2006]6号)


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针对近期许多省区,特别是西南、西北部分地区高温少雨,旱情严重,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的森林防火形势,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回良玉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切实消除麻痹侥幸思想,全力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工作。现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干旱高火险地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地学习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防较大森林火灾的发生。近段时期,我省一直高温少雨,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狠抓管理,严防较大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县(区)主要领导同志要及时到现场指挥。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二、强化基础建设,把握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各地要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及时检修扑火机具,及时补充扑火物资,保证扑火需要;重点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巡山检查和巡视督查,把野外用火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值班调度、火灾报告、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牢牢把握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

  三、强化预案演练,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各地要加强预案演练,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从一般火灾到特别重大火灾的四级预警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部门和人员责任及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并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附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干旱高火险地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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