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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恢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恢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
(苏林办业[2006]16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盱眙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南京林业大学森林生态定位站、南通启东国家级监测站:

  今年年初以来,高致病性禽流感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散,感染人类造成死亡的病例也不断增加。当前已进入秋季,野生动物尤其是侯鸟的集群迁徙季节即将来临,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防控工作依然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国家林业局决定,从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恢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日报制度。结合我省实际,通知如下:

  一、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监测站要根据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集群活动的特点和生物学习性,明确今年秋冬季监测范围、重点区域、监测对象,落实监测人员和物资储备,指定各监测区域第一负责人,确保人员全面到岗到位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理。

  二、各市要积极做好监测报告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汇总本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情况,于每日10:30时以前,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单”(附后)以传真形式报送我局野保站(周末及节假日传真至省防火办值班室 025-8622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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