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交字〔2009〕354号)
市公路局、斗门交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粤交监〔2009〕1116号)精神和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治工发〔2009〕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珠海交通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战略目标和“两年突破交通瓶颈,五年基本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这一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珠海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交通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干部廉洁。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促进珠海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规范运行,互联互通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交通改革不断深化,交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我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廉政目标的实现。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