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资源清查林地变化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
(苏林办业[2007]8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为准确掌握我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中地类变化动态及其变化原因,科学分析林地变化趋势,根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关于开展森林资源清查林地变化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资调字[2007]38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森林资源清查林地变化情况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内容与对象
本次核实主要针对林地变化,特别是由非林地变为林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实,我省需核实样地为53个由非林地转变为宜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国家级样地,涉及全省12市32个县,具体核实对象为:
1、由非林地地类(耕地、未利用地、水域)变为宜林地等林地地类的样地;
2、由耕地、未利用地等非林地地类变为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等林地地类的样地。
核实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文批准的能够落实到山头地块的规划,是否发放林权证,是否已采取相应的营造林或其他林业工程建设措施,确定为本期三级地类的理由和依据,并对由非林地转入宜林地的宜乔宜灌条件(降水量、地下水位、灌溉条件和立地条件等)做出分析和评价。
二、核实方法
核实采用收集有关依据资料和样地现地复核相结合的方法。对需核实的样地,详细落实样地所在地的林地规划、林权证等情况,并进行现地GPS坐标和地类复核,准确掌握地类变化的理由和依据,按样地逐一填写核实登记表。同时,全面收集并掌握本地林业发展目标、林业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林权发证等相关情况,为客观评价各地林地变化提供依据。
三、工作组织
近期,我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将组织技术人员赴各相关市开展外业核实工作,对涉及的县(市、区)林地变化情况进行现地复核,填写核实登记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做好本次林地变化核实工作。
附件:1、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非林地变为林地需核实样地(略)
2、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林地变化核实情况登记表(略)
3、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林地变化核实人员分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