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林政[2008]4号)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今年以来,我省遭遇了罕见的大雪、冰冻天气,受雪压和雪凝冻害等影响,森林资源受害较重。为了做好全省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根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林资发(2008)28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受灾林木清理工作。对受灾林木(含树木和竹)的及时清理利用,不仅可以减少森林经营者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消除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次生灾害隐患,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和林地生产力的重要措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领导,在全面调查和评估本地林木受灾情况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全面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
二、应科学制定受灾林木清理方案。受灾林木的清理要以森林分类经营为指导,以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为重点,按照保护林地生产力和减少森林经营者经济损失并重的原则,将受灾林木清理与木材生产相结合,清理的技术要求与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相结合,清理的方式与森林更新设计相结合,科学制定清理方案。对商品林的清理应以保护和恢复林地生产力为重点,对主干折断或受损程度严重,没有培育价值的林木可以全部清理,对可以复壮的林木要予以保留。在作业设计中要充分尊重森林经营者的意愿,做到受灾林木清理与商品林的培育目标相衔接。对公益林的清理应以恢复森林的生态功能为重点,对能够存活的林木要全部予以保留。在作业设计中要将更新措施作为重点加以考虑,做到公益林的清理与更新相结合。
三、要加强对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对受灾林木的清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及时高效便捷进行行政审批,确保森林经营者能够及时清理受灾林木。各地2008年度的采伐限额指标要优先用于受灾林木清理,限额指标不够的经申请由我局从预留的采伐指标中解决。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如有不慎会容易引起乱砍滥伐或盗伐问题,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把维护正常的森林资源管理秩序作为清理受灾林木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制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伐行为,严防清理受灾林木过程中出现破坏森林资源的歪风。
特此通知。